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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:新修订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

来源: 作者:网络 人气: 发布时间:2026-02-13
摘要:记者从2月12日海关总署举行的记者通报会上获悉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,将于4月1日起全面施行。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 林建田:企业信用等级由三类调整为高级认证企业、认证企业、常规企业、失信企业、严重失

  央视网消息:记者从2月12日海关总署举行的记者通报会上获悉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,将于4月1日起全面施行。《办法》从调整企业信用等级、建立失信修复和容错机制等方面做出优化升级。

  AEO是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的英文简写,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(WCO)倡导的,是提升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。海关对守法程度、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,并与不同国家(地区)海关之间开展AEO互认合作,给予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。目前,中国已与3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,覆盖58个国家和地区,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(地区)数量均居全球第一。

  AEO制度是《信用办法》的核心内容,此次修订最重要的变化是将企业信用等级由原来的3级优化为5级。

 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 林建田:企业信用等级由三类调整为高级认证企业、认证企业、常规企业、失信企业、严重失信企业五类,明确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是中国的AEO企业。关于在AEO企业中增加认证企业这一等级,我们主要考虑,一方面可以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外贸企业,提供更具适配性的信用认定通道。以前的标准,对于有些企业,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,门槛有些高,有些难以达到。现在有了一个更贴近实际的“台阶”,可以一步一步积累信用,将来还可以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,享受到对方国家的便利措施。

责任编辑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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